小血管炎

真事南宁一男子在某保健中心接受割舌放


现代人因工作生活压力大

喜欢去做些按摩、热敷、拔罐等保健项目

在南哥看来这确实是强身健体的好办法啊

谁能想到竟然有人因此丧命!

去年,南宁市一男子因脚痛到南宁某养生中心做保健理疗,结果在做理疗的过程中出现不适并死亡。随后,其家属诉至法院向养生中心索赔各项损失95万余元。4月14日,此案在南宁市江南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。

家属男子做保健理疗死亡

马某的家人诉称:去年8月25日开始,马某因脚痛到南宁市江南区菠萝岭一养生中心做理疗,并由经营者赵某亲自为其刮痧、加热按摩、电疗等处理。同年9月3日入住该中心,次日下午2时许,赵某为马某割舌放血,下午5时许开始用药油刮痧,然后用薄膜包住手和胸等多处部位,同时用电热毯、外加两盏灯加热直到晚10时许。

此时,马某开始出现身体不适,逐渐有抽搐、呼吸困难等现象。家人担心马某出问题,多次询医院,但赵某要其家属对理疗有信心。直到次日凌晨1时许,马某停止呼吸。

马某家属认为

医科大诊断证明马某生前脑部有小问题,但该小问题并不会导致其颅内出血死亡,而是在马某持续刮痧、加热理疗后导致其颅内出血;且赵某明明看到马某有创口、头晕意识不清等现象,仍对马某继续做刮痧、割舌等,其行为与马某的死存在因果关系。

其家人认为,养生中心的营业执照仅是取得足浴保健按摩等经营项目,理疗显然超出该范围;加之当马某出现全身不适等症状后,赵某没有将其送医救治,因此应对其死亡负全部责任,并由此索赔死亡赔偿金、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96万余元,除去赵某已经赔付的一万元,即应赔偿95万余元。

养生中心死者脑部有重大疾病

庭审现场,马某的死因成了双方争议的焦点。根据金桂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显示:马某符合中枢神经系统血管炎合并颅内出血致死,热损伤在死亡中构成辅助作用。

养生中心的辩护人辩称

首先,马某本身脑部有重大疾病,在他过来理疗前并没有告知赵某,其本身具有重大过错,且赵某也问过马某及其家人,但对方均未告知;

其二,在整个理疗过程中,马某的几个家属均在场,如理疗有问题,家属完全可拨打,且其中一名家属也是学医的,但均未阻止或报;

同时,该养生中心只是理疗中心并非医疗机构,不需要取得职业许可,因此不存在非法行医的问题,对赵某及养生中心来说,马某的死存在不可预见性,赵某也不存在过错行为;

加上事发当时,医院借吸盘器了,这证实其履行了救治行为。因此,马某的死应由其本人及家属自行担责,赵某属自愿救助受害者,不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
鉴定人大多受害人存基础性病变

庭上,该司法意见鉴定书的鉴定人——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教授侯碧海出庭接受了质询。

他表示,在脑部血管没有病变的情况下,热损伤不会导致颅内出血,但在脑部血管有病变的情况下,热损伤就可以诱发颅内出血,或原来有出血情况的,热损伤可以加重出血。

侯碧海表示,在他接触这一类鉴定的案例中,因保健引发死亡的不在少数。这些案例中,受害人大都是在身体状况不好、机能低下的情况下做保健,产生不同的副作用。

例如一个人去做针灸导致肺破裂死亡,结果发现其本身存在肺气肿的问题,再如一产妇去做电疗死亡,结果发现其心脏本身存在病变,只是此前没有发现而已……因此,会出现意外后果的,一般本身都存在一定基础性病变。

“一个身体状况良好的人,在正规保健场所做保健是没事的;少数案例的受害人则是去了不规范的保健场所,因操作方法不对、技术不成熟等引发死亡。”他说

侯碧海建议,去做保健的市民应对自身健康有基本了解和认识,同时选择正规的保健场所,以免意外发生。

庭审结束,法官宣布将择日宣判。

来源:南国早报

记者:彭宁莉、通讯员张菁

END

点击“阅读原文”,南国微生活更多精彩内容等你打开↓↓↓

1、46天宝宝喝完母乳后死亡,这个致命问题新手爸妈务必留意!

2、8种最便宜抗衰老神物,家家都有,99%的人竟然不知道!

3、家里拖把用久了又脏又臭,教你几招,立马变得清新干净!



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xshis.com/xyks/5969.html


当前时间: